一周书记
李公明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陆史学界关于民初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的研究论文不断发表,相关专著在九十年代以后也渐次出现,这些研究在挖掘史料、拓宽研究视野等方面都大大推进了人们对民初政治的认识。然而,如何在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史的研究范式中打破禁锢,既要在主流叙述中恢复政党政治与议会政治的历史面貌,更要把历史经验与中国民主的发展愿景结合起来,仍然需要作出不懈的努力。青年学者严泉的《民国初年的国会政治》(新星出版社,2014年5月)“以民国初年的临时参议会和两次国会为研究对象,以扎实的历史资料还原民初国会的运作状况,并以政治学的视角讨论国会政治与其他制度的互动关系,反思民国初年民主实践的历史意义和失败教训”,很值得一读。
从内容章节安排来看,该书第一章至第三章分别论述民国临时参议院、第一届和第二届民国国会的运作过程及相关具体问题,第四章至第七章分别为专门议题:“民初国会的选举政治”、“国会与民初宪政选择”、“政党政治与第一届国会制宪”和“国会政治试验与民主转型”。这种叙述安排显然为了使纵向的历史叙述与相对集中的论题聚焦相结合,比较合理。在我看来,该书的最大特色是力图以客观、细致的史料和平实的论述重现那段历史中的国会政治努力、成绩和挫败原因,明确地指出民初政治的重大历史意义在于民主转型。作者在最后一章认为,“民国初年的民主转型,从《临时约法》的颁行、竞争性议会选举的开展、言论出版的自由,到国会政治的运作与宪法草案制定,经历一个完整的过程。不仅无可置辩地成为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内容,而且表明当时的中国实际上正处于从专制政体向民主政体的转型时期。”而且,“与英美民主国家早期现代化阶段相比较,这一时期的民主转型呈现出许多相似的特点”(第236页)。对于从成王败寇的价值与功利模式出发而极力宣扬人民素质低下和民主不合国情等理论,该书的确是为我们提供了更客观的思考维度。袁伟时教授曾经在他的文章中提出,“我们需要追寻一个更深层次问题的答案:为什么辛亥革命后的中国不能顺利踏上宪政的轨道?”“有人认为是民主制度不合国情,似乎中国人只适合在专制统治下做顺民。为了澄清是非,必须找出真正原因。”他认为综合起来,不外三个原因:首要原因是制度设计的错误;其次,制度设计错误的深层原因是思想变革不彻底;最后,民主政治是逐步生长出来的(见袁伟时《袁世凯与国民党:两极合力摧毁民初宪政》,载《江淮文史》2011年第三期)。严泉这部著述也正是从不同角度回应了这些问题。
该书第四章“民初国会的选举政治”分别从临时参议员的产生、选举制度的创立、选举是如何筹备的、国会选举的顶层设计、选举舞弊与国会竞选以及民初上海的议员选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民主选举有着复杂的规则设计和运作中的微观细节,实际上是一套很烦人的游戏规则,但又别无更好选择。但是,无论多么复杂和如何充满了繁琐细节,对于选举本身是否符合民主本意的判断却是很分明的。萧公权先生通过对1945年成都市地方议会选举的密切关注和统计分析,认为国民党搞的“不是民选,而是官选”,是“党部提名,政府圈定”。这使人想起黎安友教授对民主困境与威权主义因素之间关系的分析,他引用了Larry Diamond对极权主义下的选举的批评:“选举在威权主义下是一个谎言,统治工具。”(转见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214-217页,联经,2007年4月初版)更应该回顾的是,中共在延安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对于“竞争选举”的理由和意义作了极为精彩的说明:“竞选的好处:摆出许多货色(候选人)叫人民选择,可以提高人民对政治的认识及兴味,可以促起政治的改进,可以使得民主更加发扬。怎样竞法?拿什么东西来竞?不是靠枪靠势力,而是靠自己的主张。……人民是不会受骗的,看得准确的,选出的总不会坏,竞选的人如果失败了,那只怪你的货色不中客意。准备你的货色,下次又来吧!”(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一辑,208-209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
关于选举这一部分,有两个问题可以继续思考。一是民初国会选举与清末谘议局选举两者的历史意义评价问题。1909年10月14日,全国有二十一个行省正式成立谘议局,召开第一届会议。这一天,在上海出版的《时报》有时评文章称为“我国人民获有参政权之第一日”;1910 年9月23日,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与朝廷钦选相结合而组成的资政院第一次召集会议并宣告成立,也是在上海出版的《东方杂志》时论认为“实我中国数千年来未有之盛典”。今天国内学界主流观点也公认,谘议局和资政院分别是地方议院和国家议会的雏形,前者的议员选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选举,标志着中国政治民主化的真正开始。该书对于清末谘议局和资政院与民初国会政治的关系未有充分论述,在历史的纵向论述上略显欠缺。二是作者在论述中没有涉及作为民初国会政治的思想舆论基础是如何形成的,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在清末立宪运动中,介绍欧洲、日本等国宪政思想与制度的出版物不断出现(见《商务印书馆书目提要》[宣统元年十月],载周振鹤编《晚清营业书目》,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4月),发展到民初,相关亦应有所论述,这是历史的横向维度。
如何把民初国会政治放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发展的背景中研究其失败原因及历史意义,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思考。比如,有学者认为1920年代是现代中国历史的重要转型时期,西方议会政党体制经过民初短暂的尝试后即被认为行不通而遭到中国人的全盘拒绝;整个二十世纪上半期,以俄为师的国共两党之互动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中国政治的走向。我认为所谓“行不通”之说固然过于简单化,但是如果把问题放在列宁主义体制政党的崛起与主导的历史背景中来认识民初国会政治,颇有启发意义。
当然,历史发展的背景是由多种力量、多种因素相互撞击和渗透编织而成的,所谓的“取而代之”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明确的过程。在这个层面上,有学者以国家的统一与稳固作为实现宪政的前提,由此而以列宁主义政党体制的兴起作为实现宪政的必由道路,并名之为“革命与宪政的辩证法”。又比如,国会政治的建设和颠覆在任何国家都既是政治革命的、同时也是法律的事件,如何在政治与法律之间分梳立法、竞选、权力制衡等事件的脉络和性质,显得尤为重要。作者在书中关于“超议会制”的论述表明了政治革命与法律制度建构的相互制约关系:“ 超议会制 的核心就是立法(国会)至上,而不是三权分立与制衡。……实际上,它是一种畸形的、存在严重结构性缺陷的政治制度,并不符合宪政制度原理。”(179页)与此相同的是在国会里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制度,“国会委员会设置仅在法理上就讲不通,国会作为一个代议制机关,在休会期间又成立一个40人的委员会,宣称叫以代表国会行立法权,包括咨请总统召开国会临时会,行使国务总理同意权、请愿权、建议权、质询权等。这种做法与代议制度的原则是根本违背的。……这种制度设计有把民主代议政治变成一种寡头政治的危险”(165页)。这些都是属于袁伟时教授所指出的制度设计错误的重要例子,尤应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