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拍
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自今年7月起,竞买人通过拍卖获得个人客车额度的,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参加拍卖。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龙慧 制图
自2014年7月起,上海市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在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时,不仅需持有效身份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明(不含《临时居住证》),还需提交有效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
与此同时,自今年7月起,竞买人通过拍卖获得个人客车额度的,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参加拍卖。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引导和改善客车额度的实际需求,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新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昨日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全文发布。《规定》将自2014年7月25日起施行,但办理2014年7月个人客车额度拍卖登记手续的,需执行《规定》。
《规定》还明确,为进一步强化客车额度管理,上海还将逐步推进新增客车额度和在用客车额度纳入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早报记者获悉,在《规定》对个人客车额度竞买人资格作新的设定之前,今年6月12日,上海国拍已发布公告称,外省、市居民需持《身份证》和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办理登记。原持本市《临时居住证》登记的客户,《投标拍卖卡》已拍六次或六个月有效期满后,将不能再重新办理登记。
这意味着,本市持《临时居住证》的居民在《投标拍卖卡》已拍六次或六个月有效期满后,将不再能购买标书、参与沪牌拍卖。而《规定》进一步明确,自下月起,对持《临时居住证》的居民将不再办理拍卖登记手续。
新版《规定》对额度的转让限制也进一步收紧。根据上一版《规定》(2013年12月24日市政府印发),新增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因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婚姻、继承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额度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办理。
而新版《规定》统一明确为“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这意味着额度转让的门槛将被“关死”,有利于进一步遏制额度的炒作空间。
《规定》还明确,市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拍卖系统的网络、电话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维护正常的拍卖秩序。公证部门应当对拍卖工作进行监督。额度管理办公室应当会同拍卖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并在出现突发情况时,按照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规定》要求,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客车额度拍卖收入的收支管理。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外发布拍卖收入和使用情况。
昨日举行的6月私车额度拍卖结果显示,本月私车额度的最低成交价为73800元,比上月的74400元下降了600元;平均成交价为73896元,比上月的74503元下降607元;本月中标率再创新低,仅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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