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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是一场全球性全民情绪大宣泄,其火热程度和热烈的夏季气候相得益彰,而关于“运动会”这类事情,有人给出过富有哲思的定义:一群最需要运动的人在看一群最不需要运动的人在运动。竞技体育项目今天如此引人注目,甚至隐约影响着大众的价值取向,比如某个国家一直没有能力踢进世界杯,是会感到愧疚?还是会感到光荣呢?
足球,作为一种“游戏”,大可游戏视之,然而参与“游戏”的价值和受益却没法等闲视之。比如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的研究者发现,从20多岁开始坚持每周玩球类运动4个小时以上的人(尤其是男子),等他老年后得骨质疏松症的可能性明显降低,其中篮球、排球最好,其次是足球、网球,因为这些运动都需要跳跃、快速起跑或停止等一些对身体施加一定压力的动作。又比如本届世界杯某位神奇门将“把门”死严,下场后接到防盗门、避孕套多家厂商的形象代言合作邀请,经济价值也相当可观。
《论语》中子夏曾经说过:“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这可能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娱乐、游戏一类事情的基本感观——必然有其可取之处,但不敢太沉迷执著。
正因为我们的文化根底中存在此种视“游戏”为“小道”的态度,使得有人将祖辈“先知”且“强壮”而如今却“跟风”又“孱弱”的原因归结为崇尚抽象化的“君子”而不能给规则统一、公平竞争、推崇个性的竞技活动发展空间。仍就足球而言,有人考证中国古代就有此种运动(或称“游戏”更恰当),叫蹴鞠。至迟在汉代,蹴鞠就已经有直接对抗、间接对抗和白打(女子踢各种花样)等多种游戏形式了,唐、宋两代蹴鞠尤其普及繁荣,古书有“球终日不坠”,“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的描述。而且宋代时,还出现了“蹴鞠协会”——圆社,因为自皇帝直至百姓都喜欢蹴鞠,球踢得好甚至成为鲤鱼跃龙门的手段(比如《水浒传》里高太尉就是球员出身),所以“蹴鞠协会”有责任保护蹴鞠艺人、蹴鞠爱好者的利益并约定球员谋求进步的规矩。圆社中“圆”的含义是“因圆情而识之”,寓意祝福球员人情圆融、青云直上,《蹴鞠谱》中说“不入圆社会,到老不风流”、“万种风流事,圆社总为先”也是这个意思。
当然,我们并不能因拉关系、搞公关的“蹴鞠协会”阻碍发展,就完全否定蹴鞠这项游戏的正面价值。比如明末的大思想家顾炎武就注意到人们普遍对“娱乐”的需求,同时他更强调娱乐中“礼”(类似规则设置及其相应精神主旨)的重要性,他这样描述:“宪、孝时,岁大穰,都鄙夜户不闭,然淳朴渐离,好游子弟,飞鹰走狗,六博蹋鞠,……清夜管弦之声如沸。”纯粹为了感官刺激的目的而娱乐是顾炎武不提倡的,娱乐中应该合“礼”,有精神。如若不然,历史上蹴鞠因为放弃了精神和健身、娱乐主要功能,成了卖艺谋生的手段,即使成立了保护性组织——“圆社”,仍难免走入“歧途”,甚至沦落为妓院的娱乐手段,被后来的当局禁止。
最终,总结回答题目的提问:踢球可以养生吗?毫无疑问,可以!但是需要“礼”——真正的竞技精神、娱乐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