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多年来运用开发性金融手段在扶贫开发事业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2013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下属的康平县中和农信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和农信”)紧密合作,通过扶贫开发转贷款共同支持辽宁省内扶贫事业的发展,双方通过5000万元扶贫开发转贷款支持了辽宁省内的6000多名农户,该笔扶贫开发转贷款对于帮助贷款农户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水平、丰富辽宁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合力共创金融扶贫新模式
双方合作以机制建设为基础,采用“开发银行大额批发式贷款+中和农信小额零售式贷款”模式,面向广大贫困农户提供6000元-10000元不等的扶贫小额贷款。项目采取统借统还模式,开发银行负责以批发的方式向中和农信(项目的融资平台和管理机构)提供贷款;中和农信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区建立农户自治小组,并向自治小组提供扶贫小额贷款。
实现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
项目启动以来,双方紧密合作,坚持以“让真正贫困的农户获得资金支持,提升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金融扶贫模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利用金融手段支持扶贫开发事业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扶真贫,让广大农户享有平等融资权
双方通过小组连保的方式给农户发放无抵押贷款,使得有资金需求的农户获得了资金支持,让迫切需要改善生活条件的农户获得了发展的机会,也对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践行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的金融普惠政策起到了引导和示范效应。
助人自助,提升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扶贫不应该成为一种资源消耗,而应将资源转换成可持续的生产力。双方通过小额贷款的扶贫方式激发了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自我创造的动力,培养他们的理财观念与能力,发展信用文化,有效提高了贫困农户的自信心、契约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
批零分离,实现金融扶贫长期可持续发展
双方的合作开创了大型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公益性小额贷款机构的先河,是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深入探索。通过整合大银行的资金优势、小机构的实践经验,既解决了大银行服务中低收入农户的难题,又满足了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使更多的贫困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实现大银行、小机构、贫困农户多方共赢,形成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了实践经验。
据了解,为了更大程度的满足辽宁省内广大贫困农户的融资需要,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与中和农信计划在扩大融资额度、延伸服务范围、简化贷款模式等方面开展更广泛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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