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批日方频造事端渲染对立紧张:
早报讯 日本媒体报道,日本首相安倍近期拟加快推动修宪进程。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6日表示,“日方频频制造事端,渲染对立紧张,散布所谓 中国威胁 ,目的都是为其推动修宪扩军作铺垫,找借口。”
华春莹说,日本的发展方向归根结底要由广大日本人民来选择。需要强调的是,日本军事安全政策的任何调整都不得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
修改宪法解释是“捷径”
近期以来,安倍的修宪举动在日本国内和周边国家引发强烈争议。修宪的目的是解禁集体自卫权,但是修宪门槛很高,根据日本宪法第96条规定,修改日本宪法需要在国会众参两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赞成的基础上,由国会发动公投议案并获得半数以上国民的赞成方可实施。
对修宪没有信心的安倍寄望于“曲线修宪”。一个路子是走修改宪法解释这条“捷径”,企图以一介内阁之力颠覆战后日本历届政府坚守的集体自卫权禁令。
安倍所倡修改宪法解释的论据集中于1972年的政府见解表示。1972年的政府见解认为,《宪法》允许日本“为维护本国和平与安全,为其生存而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按共同社说法,当时的结论是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但安倍政府为实现对宪法解释的修改,引用这一见解,将其解读为行使集体自卫权合宪。
本月13日,日本自民党和公明党高层举行执政联盟安保政策会议,自民党副总裁高村正彦提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三个条件。
其一,如果日本的“国家存在、民众性命、自由和寻求幸福的权利因日本或其他国家受到武力攻击受到严重威胁”;其二,不存在其他现有的合适手段击退侵略,保护民众权利;其三,仅限必要最低限度动用武力。
自民党所提三个条件中,“其他国家受到武力攻击”,即本国没有遭受武力攻击时支援第三国的“集体自卫权”,在历届政府的宪法解释中均被明确认定为超出了“必要最小限度实力范围”,与宪法第九条相悖,悖于日本“专守防卫”的安保基本国策。
成功修改《国民投票法》
除了修改宪法解释,安倍政府还推动修改《国民投票法》,使这部规定公投手续的法律为己所用。
2007年,为明确修宪程序,第一次安倍政府推动《国民投票法》出台,规定在修宪公投中拥有投票权者为年满18周岁的日本国民。但日本《公职选举法》中规定的选举权年龄与《民法》所规定的成人年龄均为年满20岁。日本此次修改《国民投票法》也就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规定在新法实施4年后将投票年龄从“年满20岁”下调至“年满18岁”。
13日,经修改后的日本《国民投票法》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以自民党、民主党等8个党派的赞成多数获得通过。分析认为,完善修宪手续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安倍政府为修改日本“和平宪法”铺平了道路。
在新《国民投票法》通过后,安倍13日对媒体表示,“期待全民性的修宪讨论得到深化”。
与此同时,日本陆上自卫队近日在冲绳县宫古岛部署了地对舰导弹,并计划于2016年在熊本县进行地对舰导弹的集中部署。有媒体分析认为,此举旨在对付所谓的中国“军事威胁”,通过监视宫古海峡航道,影响进出太平洋的中国军舰,应对中国对西南离岛发起进攻。
华春莹回应,日本在军事安全领域的有关动向将对地区安全环境带来复杂影响,日方应对其真实意图作出负责任的说明。中国坚持睦邻友好的外交方针和防御性国防政策,同时将坚决有效应对安全形势变化,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
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日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批评安倍政府,称其鼓吹“价值观外交”和“自由繁荣之弧”,煽动对中国的戒心和对抗心,试图拉扯“中国包围网”,想要对其他国家行使集体自卫权。这些举动反而可能导致日本孤立。
去年年底以来,安倍加速完成了日本版“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创建,在国会内强行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并开始推动为解禁集体自卫权修改宪法解释,以及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等一系列动作。日本舆论指出,这也就是安倍所策划的“日本安保政策大转换”路线,但它一旦完成,将令和平宪法名存实亡。同时,安倍此举也是旨在对“和平宪法”从外围进行蚕食,待时机成熟后全面致力于推动修宪。
分析认为,安倍推动修宪的最终目的在于,要打破日本的“战后和平宪法体制”,实现为扩充日本军事力量“松绑”的夙愿。而对中国的挑衅、渲染,也正是为了达到其修宪的目的。倘若此次安倍成功对和平宪法“开刀”,便有可能使日本极右势力的军事图谋进一步失控,其篡改、美化侵略历史的行径也有可能更加肆无忌惮,从而给地区局势增添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