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9日讯,同样是偿付能力告负,相对于信泰人寿仅仅是被暂停新业务的开展,正德人寿这回却被保监会加以重罚。原因是保监会现场检查中查出正德人寿“虚增”偿付能力。
保监会日前在其官网上发出今年的第8号监管函,曝光了正德人寿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的行为。
保监会表示,正德人寿报送的2014年1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7%。但根据保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已查实的情况,正德人寿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
保监会认为,扣除违规认可的“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后,正德人寿2014年1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保监会对正德人寿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正德人寿自2014年6月9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
二、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暂停正德人寿增设分支机构。
三、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暂停正德人寿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
四、如正德人寿未能于2014年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通过保监会的监管函可以发现,保监会不仅暂停了正德人寿的新业务开展资格,还暂停正德人寿增设分支机构资格,此外,还暂停了正德人寿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
而今年3月,保监会监管函指出,信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同样也为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但该监管函中,保监会仅仅停止其开展新业务。
对比之下,保监会对正德人寿的责罚,不可不谓之严厉。有分析人士认为,保监会的监管思路主要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 建设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的保险监管体系。如6月5日,保监会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上述文件主要是为了挤压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泡沫“,打击保险公司借投资性房地产“粉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行为。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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