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见习记者 邢丙银
赵崇强 郭波 付丹迪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这份《意见》会有哪些内容?
在中国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看来,《意见》内容或将包括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法官独立、司法公开等问题。
早在2013年年底,最高法院就下发通知,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深化司法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主要目标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办案责任,提高司法公信。
今年3月,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深圳市福田区调研。福田法院从2012年7月开始试点“审判长负责制”,弱化行政色彩浓厚的庭室架构,取消庭长的案件审批权和人员管理权,庭长只负责审判业务的对外联络和内部审判长联席会议的协调。
福田法院的改革被解读为中国司法改革实践的创新之举:试图挣脱业内诟病已久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赋予法官“相对完整独立的审判权”,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化之路。
此外,王公义估计,还可能会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分区,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未来案子不到最高法院去审理了,可直接在巡回法院审理,这里的巡回法院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分院。”
法官招录要不同于公务员
在昨日的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司法改革具体内容,习近平强调的第一点就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
目前,中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加之司法队伍人数较多,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郭锋曾表示,应该建立法官员额制,将具有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执业经验,符合法官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将不适合法官岗位者进行分流安置,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层级的中国特色法官制度;同时,将法官招录与公务员相区别,建立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法官等级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逐步去行政化。
郭锋还建议,可直接从社会上遴选高素质法律人才,不必再通过公务员考试,特别是应该将法官职业向律师、法学院教师开放。
“中国的司法人员考核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王公义认为,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除了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外,还要通过司法考试,由于司法考试较难,一些人先考公务员,进入队伍后,先把编制给占了,再去司法考试。
就司法人员分类问题,王公义还提出一个建议:将司法部门里的业务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开,保证一线的法官、检察官占到70%以上。
要提供职业保障和经费
在昨天的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还强调,要健全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师王禄生认为,要保障司法机关运行经费。
他曾经在西部基层法院做过调研,很多基层法院的年初预算只够半年的运作,拨款始终是不足的,法院的收入主要靠诉讼费。但在2006年进行诉讼费改革后,法院的诉讼费大幅度消减,导致很多基层的司法机关运行经费不足。
除经费保障,王公义还认为,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还要从制度上保障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
他说,很多县级法院被当做一个行政机构来对待了,这是法治健全过程中根本性的错误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依法治国就会走样。”
王公义还建议以较高的工资来养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