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主持人 李璟
先生:某公司是我公司的老客户,有多年来往,一直在我公司购买钢材。去年上半年,对方订了8万元的钢材,不料我们把货发错了。发错的货物导致该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被买方以产品不合格为由退货,并被索赔560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公司索赔这560万元,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解答:你公司发错货构成违约,应该承担换货和支付运费等合理费用的责任。但对方公司收到货后未经检验即投入生产造成的损失,是其生产程序不严密造成的,除非你公司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否则你公司不需要承担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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