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发布“静安金融二十条”,对新进机构最高给予1500万元开办补贴
伴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力,上海各区县也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路上快马加鞭。
5月29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静安区人民政府在静安区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宣布将把静安区打造成为跨国金融功能区。
当天,静安区还发布了颇具含金量的“静安金融二十条”政策(《静安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静安区将通过开办补贴、专项发展基金等各种手段引进机构并扶持其发展。
对接自贸区
据了解,此次与静安区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也是市金融办首次与中心城区展开合作。
上海市金融办表示,将以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支持区县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支持区县利用好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溢出效应。
而静安区对于金融领域的发展已有清晰战略——“打造静安跨国金融功能区,着力建设外资金融试验区和创新金融实践区。”
静安区称,将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凸显跨国金融特色,集聚高端外资金融机构,以金融手段服务外资企业总部创新发展、集聚国内领先的金融与准金融类国企(含央企)和民营机构,服务和支持其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面的金融创新。
静安区并提及,要探索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先行先试。结合政策精神,与有关机构合作,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双向外币资金池试点,推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人民币境外借款、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等在静安试点及实施。
专攻“外资”
具体到细节上,静安区称,将充分结合静安区外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高度集聚、总部经济发达、发展历史悠久的区情特色,大力支持外资资金管理总部、投资总部、总部结算中心等重点领域发展,并将强调“结算”功能。
静安区还将支持外资证券(含期货)、外资拍卖、外资典当等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以及外资律师事务所、外资评级及外资管理咨询等金融相关专业服务业机构获得国家及市级部门在政策创新上的先行先试资格。
静安区称,也将支持外资知名机构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信息服务等金融业务试点;支持外资知名机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推动总部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品牌文化金融机构在静安区的聚集与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静安区表示,将协助企业参与市级部门的各类金融创新试点,协助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QDLP)等创新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参与上海房地产信托基金试点。
补贴新进机构
静安区昨天还宣布出台“静安金融二十条”支持其金融业发展。
根据这份意见,对于新引进的机构,符合条件的,静安区将给予开办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拨付。
而对于已入驻的金融机构,鼓励其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发展能级,经认定,在一定年限内给予扶持,主要包括人才奖励政策等等,为此,静安区也将专门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
同日,静安区还发布了10大金融创新案例,以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全国首家外商独资艺术品拍卖公司——佳士得拍卖(上海)有限公司,宣布今后固定在上海于每年4月和10月举行两次拍卖,成为与纽约、伦敦一样的系列站。另外,全国首家募资且出海成功的QDLP基金也首次露面,其即是注册于静安区内的信拓城(上海)海外投资基金。
所谓QDLP,就是指设在境内的基金管理者以私募方式在境内募集人民币,投向海外二级市场。
录入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