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成城由于存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违规行为,今日被上交所通报了相关处罚。
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上交所通过公告事后审核发现ST成城存在违约行为多达7类。
一、收购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过程中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不符。
二、全资孙公司江西富源借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诉讼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存在四笔逾期贷款未及时披露。
四、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担保事项未充分披露,决策程序不规范。
六、股东资金占用尚未偿还。
七、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方面对ST成城和实际控制人成清波,时任高管董事长成卫文,总经理、董秘李曙光,财务总监黄俊岩,董事方一轩,总经理闫家英,董秘韩海霞,副总经理王淑霞、李军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实际控制人、董事成清波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后任高管,尽管时任董事长徐才江,董事曹峰,副总经理陈栋,董秘徐昕欣任职时间较短,时任独立董事姜明辉、郑江明、倪永梅尽管在履职的便利程度上客观上不及其他董事,但上交所认为他们未能履行应尽的勤勉义务,对公司长期累积的多项重大违规亦负有一定责任,亦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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