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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吴玉蓉 发自北京
就《宫锁连城》涉嫌抄袭《梅花烙》一事,5月27日上午,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及王立岩,前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及相关材料,将于正等告上法庭,并索赔2000万元,北京三中院已立案。当天琼瑶并未现身,律师称,琼瑶年事已高,立案阶段由律师处理,至于开庭审理时本人是否会出席,将视情况而定。
关注重点不在赔偿
而在程序正义
5月27日上午,琼瑶两位代理律师王军、王立岩赶到北京三中院。在半个多小时办理立案之后,王军告诉媒体:“立案的过程非常顺利,材料均已提交。”
“我们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另外也提出了赔偿请求。”王军说,赔偿金额是和琼瑶沟通之后,结合被告方实际获益情况,做出了2000万元的赔偿要求。如果胜诉后会扣除相关诉讼费用,所有的赔偿金额都将捐给内地的慈善基金。
王立岩表示,琼瑶关注的重点并不是索赔,而在此案本身审理过程和最终结果。因为这会对文化传媒产业的维权现状做出良性的指引作用。该案件共有5个被告,分别是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判定结果将具借鉴意义
4月15日,琼瑶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并一一列举其抄袭部分。随后,她在接受采访时称,因为于正的抄袭,自己很有可能就此封笔退休。4月28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将正式起诉于正侵权,“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权益。”
从琼瑶举报到正式递交诉状,经历了一个多月。王军表示,此案属于涉台案件,无论是诉讼文书还是证据,需要有一个公证论证的过程,这一个月的时间就是在做相关的准备,“在拿到了通过海基会、海协会递转的文书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在北京三中院完成了起诉状和立案证据的提交。”
王军表示,于正本人虽没有直接跟琼瑶有过联系,但相关公司和琼瑶有过沟通。如今已进入司法程序,之前的意愿表达已不重要。至于最后是以调解方式还是以司法判定的形式结束这场争议,可能性都存在,“能否和解要看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曾有第三方律师表示,琼瑶如果以改编权而不是著作权被侵权起诉的话,胜算会大。对此王军表示,现在涉嫌抄袭、借鉴等侵权的案例非常多,这可能是一个难题,但并不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这个案件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对于什么叫著作权侵权,改编权和摄制权的侵权如何界定,对于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独创性的表达构成侵权,在哪个层级上进行判断,这些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5月27日,早报记者多方联系被告方于正未果。而当事人于昨日也在其官方微博上就“琼瑶起诉”一事做出回应,26日发表的微博也被网友称对此事件有暗讽之意。在联系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时,其有关人员表示“暂时不方便回应,官方回应请稍后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