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浙江丽水5月19日电 记者沈杭报道 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在媒体通报会上介绍了2014年推进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要点。
浙江省金融办副主任包纯田说,2014年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将立足深化改革,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主要任务包括:
推动以农村“三权”为基础的金融创新。继续做好确权颁证等围绕“三权”的基础配套工作,进一步推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担保业务创新,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展“三权”抵押贷款业务,2014年争取“三权”抵押贷款新增10亿元以上。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三农”的个性化产品。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提升和完善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功能,打造2000家以上“六位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站。推进网上支付、手机支付在丽水农村地区的应用,2014年实现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业务量分别增长30%、100%。培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探索创新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
推动金融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引导工商资本及私募股权资本投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并积极对接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加强对其信用评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发一批有特色、有效果、可推广的农户信贷产品,推广微贷技术和“阳光信贷”,稳步提高农户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申请贷款获得率;结合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三者间的有机联系,创新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深化城乡一体化信用体系建设。分类动态更新农户信用信息,争取更新率达90%以上。全面开展以“整体批发、集中授信”为特点的小额农户贷款业务,实现该项业务在信用村全覆盖,新增授信超过30亿元,累放贷款超过50亿元。
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推广农户、居民、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借款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
建立完善担保组织体系。加大金融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争取省级财政对地方担保机构的资金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出资设立涉农担保组织。
鼓励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研究设立华侨产业基金、华侨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的可行性,发挥融资租赁的功能优势。积极开展设立民营银行的前期研究。
推进外汇管理、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丽水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外汇贷款业务并不断做大规模。以丽水列入本外币特许经营试点城市为契机,稳步发展货币兑换服务;深化个人本外币兑换便利工程,继续推进村级外币兑换机构建设。利用“外保内贷”、“内保外贷”等政策,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进一步加大保险支农力度。开展特色农业产品保险试点,进一步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目录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争取丽水市创建国家级保险服务民生示范区。
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围绕“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发展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融资渠道,丰富水利等农业设施的融资模式。加大对丽水在支农再贷款额度、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涉农保险保费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继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涉农业务实施风险补偿。加强对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