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周五发布通知,从5月20日起,允许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
在这份《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年以来,扬州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稳定态势,但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资金运行总体呈下行态势,但仍处在高位水平,流动性仍然偏紧。
而发布该《通知》,是根据扬州市政府第37期“关于贯彻落实 2号文件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同时保证资金正常有序流动。
《通知》同时指出,“商转公”和“异地贷款”项目暂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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