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销售需向当地监管报备
昨日,有消息人士对早报记者透露,银监会近日已向各银监局和银监会直管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99号文的执行细则》(以下简称“执行细则”)。多位信托内部人士称,执行细则对他们冲击最大的两条为: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计划及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产品需提前10日向属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同时报送“备案”。
细则的出台,将此前传闻的叫停第三方理财销售信托产品变成了事实。执行细则指出,禁止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且“禁止委托非金融机构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的渠道,避免法律风险”。
目前,金融机构可代销信托的机构还有银行、券商。而据接近银行人士称,有些银行因为信托今年承压,对于代销信托的意愿下滑。券商方面,因其资管业务的扩大,代售信托产品的比例也在下滑。另外一条路就是信托公司自己发展财富中心,靠直销来做大做强。
一家西南地区信托公司内部人士称,“如果真的按照条款严格执行,行业会有一个大地震。80%的信托公司都是没有直销能力的,全部委托第三方销售的,而自建直销又没有资本,怎么办?”
另有观点指出,执行细则利好如中信信托等直销强的信托公司,小公司则面临生存压力。
银监会称,《执行细则》是对4月中旬,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即“99号文”)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供参照试行。
执行细则中,业内颇为担忧的另一条是,“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产品,也应提前10日向属地银监局和推介地银监局同时报送《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信托项目事前报告表》。”
“其实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这个是不太可能做到的。因为我们有这么多的异地团队,每个产品都要提前10天和地属、推介地两地银监局报备的话,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一位信托公司中层称,“就像我们信托产品,每个月有那么多款产品,每个产品每个异地银监局都要报备,这个工作量太大。”
执行细则中,银监局还规定,会依据风险对信托公司报告的各类信托项目进行抽查。此外,还将通过减少事前审批,加大事中及事后的监管及处罚力度,转变监管方式,是响应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资金池业务的清理此次亦有提及,必须尽快推进清理工作。且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