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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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鹞环保”)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机构是华泰联合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