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昨日,政法系统四大机关报都在头版报道了这一新闻。
22日,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昨日,政法系统四大机关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以及《人民法院报》均在头版刊发消息,展示了孟建柱的讲话。
而另一个整齐划一的动作就是在头版配发社论,统一“学习”思想。
《法制日报》刊发的社论为《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提高政法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政法工作整体水平》。这篇与孟建柱讲话相应照的“学习”的社论称,“政法领导干部要想克服知识恐慌、能力恐慌,始终走在时代的前沿,就必须努力把握好每一次学习机会、提升机会,开拓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方法,进一步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把握大局,提高思想政治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检察日报》的社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搞好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则提出,“政法领导干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报》也发表了《统一思想行动 提升能力水平》的社论;《人民公安报》的社论则是《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早前,经济观察报曾透露独家消息说4月份将会出台司法改革方案。目前离4月份结束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官方尚无明确的公布方案消息。不过,于官方层面司法改革动作则较为密集。
上有压力 下有动力
判断司法改革进程走向有两个向度,即决策的动作与执行层的速度。于执行层面,各种动作紧锣密鼓,调研、统一思想有条不紊。而在决策层面动作业已展开。根据昨日《法制日报》刊发的司法部“学习”报道中,就提到“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吴爱英同志关于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和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的汇报,作出了重要指示”。司法部长吴爱英在司法部党组扩大会议上提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善始善终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由此看,上有压力(期望),下有动力(执行力),二者已经有了一定的黏合程度,司法改革迅速推荐则是指日可待。
本栏目曾在《典型张飚:为司法改革暖场》中分析指出,“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除了替同行正名,张飚因其执着追问办案机关的形象,或许还有为新一轮司法改革暖场的作用”。如果说4月初的宣传典型是暖场的话,那么现在的一系列动作就属于迅速升温阶段。由此观之,离司法改革方案的出台也不太远了。
这次“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的开班,是政法系统首次大规模、高级别的“学习”活动。而在此次会议之前,军方以及地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都组织了类似的“学习”活动。
这一次“学习”活动可以理解为政法系统在进行司法改革之前的动员会和统一思想会。孟建柱称,“中央决定举办这次专题培训班,对于政法领导干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高政法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安全被再次强调
政治安全被孟建柱再次强调。孟建柱指出,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核心,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维护政治安全是头等大事。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透事物的本质,善于从事物相互联系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洞察重大的隐患,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确保工作更加主动、有效。
虽然此前新华社的通稿中,习近平并没有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及政治安全的内容,但显然如同“刀把子论”一样,这也是被习近平在会上强调的内容。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于1月7日。而郭声琨分别在会前和会后两个节点做出过涉及“政治安全”的表态。2014年1月3日,郭声琨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文章称,“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核心利益。……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置于首要位置。”会议召开后,郭声琨在学习习近平讲话时又表态称,“切实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来抓”。
在本月召开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政治安全被提升到一个更高的位置,在习近平提出的涵盖11个“安全”的总体安全观中,政治安全居首位。
政法工作因循之“轨”
在这次讲话中,孟建柱又指出了政法工作所因循的“轨”,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孟建柱称,“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在国家制度现代化中,法治是重要依托……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司法权,来源于法律,是受法律制约的,是有边界的,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承担责任是统一的。法治不仅赋予权力,更是对权力的约束……不能以牺牲法律的权威性为代价求得问题的一时解决。”
早前,习近平曾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今年1月初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告诫政法系统“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由此看,作为负责政法工作的常委,习近平则用法治编制政法机关权力的“牢笼”。
在谈及司法体制改革时,孟建柱着重强调了地区的差异化和试点工作。孟建柱强调,不同地区情况差别大,不同层级司法机关也存在差异。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建议。要进一步吃透中央精神,从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研究提出试点方案,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除此之外,孟建柱的讲话还涉及了群众工作、政法干部政治要求、政法工作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等内容。
紧密调研试点工作
于上,顶层设计与统一思想并举;于下,则是紧密调研试点工作。在召开此次会议之前,政法委系统的高层已经在地方调研司法改革。在3月底和4月初,孟建柱先后来到了广东省和上海市两地调研司法工作。
来沪调研阵容与广东不甚相同。赴广东调研时,除了孟建柱以外,陪同人员为: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
而在上海的调研阵容则十分庞大。新华社稿件显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调研;其他陪同调研的还有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局局长邓声明,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士秋。由此观之,上海将在司法改革试点中扮演着吃重的角色。
于两地的选择上也是具有信号意义。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孟建柱语),而上海则正在试点自贸区,这其中也涉及到了司法改革的内容。周强在调研时就提到要“积极服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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