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拟上交所上市,本次拟发行935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37350万股,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以及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
根据电影产业 相关规定,对于上海电影主营务涉及的发行、院线以等业务,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实行许可经营制度其中电影发单位(包括公司及院线 放映单位公司)须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放映单位《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及放映需要按照规定进年度或者来检验。同时,根据《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 若干决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1 201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禁止外资投电影发行公司及院线并限制外商(除 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外)投资电影院。产业准入政策对于发行及放映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尤其是对于院线经营等环节程度上避免过度竞争对于行业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
若公司无法满足产业准入要求或者国家门槛进一步提高,将对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化以及国际程度的日益提高未来若相关业准入壁垒降低或者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将加剧行业竞争态势使得公司面临较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