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民生证券时任监事长南凤兰因违规炒股,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逾140万违规收益遭证监会全数没收。
民生证券时任监事长南凤兰自2006年12月12日至2009年8月3日,利用马某婷账户买卖股票,主要通过网上下单的方式,主要交易过“民生投资”、“中信银行”、“中信证券”、“茂化实华”等股票。
经证监会查明,马某婷账户的资金来源及去向主要为南凤兰的银行账户,为南凤兰家庭自有资金,马某婷账户的主要交易在南凤兰的工作单位民生证券完成。马某婷账户在开户日(2006年 12月12日)到销户日(2009年8月3日)期间合计收益144万元。
证监会认定南凤兰在违法期间任职民生证券监事长,为公司专职工作人员,且对公司的决策、经营和管理负有相应的检查监督职责,具有接触相关信息的便利,属于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受《证券法》四十三条规范。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之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南凤兰违法所得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