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2005式转轮手枪两两搭档巡逻
明确“44条规范”严禁无故取枪
15种情形可开枪
昨日,江苏路派出所的两位佩枪民警在江苏路延安西路交叉路口巡逻。 早报记者 杨一 图
昨晨7时起,上海巡警开始两两搭档24小时佩枪巡逻。
这距离上海民警上次佩枪巡逻已时隔60年。
巡警佩枪为2005式转轮手枪。须经24课时的枪支训练,用弹至少100发,能在15秒内发现对象、寻找进入掩体、拔枪完成6发实弹射击,考核合格后方可佩枪。
要成合格的佩枪民警并不容易。
上海首批1000多名佩枪巡警从4000余名派出所巡逻队员中选拔,人数4选1,考核须过4关,每年实弹训练近500发,并可申请额外训练。
佩枪巡警需持有《持枪证》和《驾驶证》,通过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技能素质考核,原随身携带的六件套(催泪瓦斯、警棍、手铐、手电、应急包、对讲机)升级为八件套(加警枪和弹夹)。
每个佩枪民警均通过了《90项症状清单列表》、《卡特尔16种心理个性测验》、《上海公安民警应激事件调查表》的心理测试。
为确保安全,除要求民警按照规定使用枪支外,上海警方专门为此次基层巡警佩枪巡逻制定了《上海公安派出所民警佩枪执勤工作规范》,总共有6大方面44条规定,对民警训练、领枪、佩枪、用枪、还枪等各个环节都做出十分具体的规定:明确15种情形下民警可以开枪;规定佩枪执勤民警当班期间必须做到枪不离身;严禁将警用腰带松开或脱下,严禁无故将枪支取出,特殊情况要脱下警用外腰带的,必须将其交由有佩枪执勤资格的民警临时保管;民警每次拔枪,不管开没开枪,事后都要写报告说明情况。
在执行任务中,民警一旦开枪,击伤或者击毙犯罪嫌疑人,警方将迅速启动事后心理干预机制,对民警可能产生的应激反应进行疏导。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巡逻指导处负责人芮明华说,中国在解放以后,警察佩枪不是常态,因此会有不少市民对此心存顾虑,“这也有一个接受的过程。”芮明华表示,“佩枪执勤彰显的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法纪的决心,也向违法犯罪分子释放出明确信号:任何敢于在上海实施暴力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都将迅速出击,全力打击,坚决严惩。同时,也希望此举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增强群众对警方维护社会治安能力的信心。”
发生在3月1日的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事件,令公安部门如何快速处置暴力犯罪备受关注,也倒逼公安部门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随后,公安部分别于3月16日和3月28日,作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上街面,实行武装巡逻常态化”以及“全面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部署。4月3日,公安部又宣布,全国公安民警特别是“一线”基层民警将进行警械使用专项训练,内容涵盖射击、催泪弹等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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