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11日讯,近日,央行副行长易纲在华盛顿的一次会议上表示,我国计划在今年对银行账户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平安银行(000001.SZ)金融市场事业部周玥婷周五(11日)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针对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或将具有从“狭义”转为“广义”、强制性原则、保障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和居民存款等六大特征。
上述六大特征详细如下:
第一,初期将采取单一付款箱型或强付款箱型的“狭义”存款保险制度,偏重赔付和处置;后期可能转化为损失最小化或风险最小化的“广义”存款保险制度。
周玥婷认为,由于我国已有银监会等对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控,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在初期很大概率会类似保险公司或保险基金,重在发生风险事件后对储户的赔付。后期可能会进一步转化为“广义”模式,即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更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的权限和责任,相比事后的赔付和处置,会更重视早期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二,应该会采取强制性原则。自愿参保原则下存在强烈的逆向选择问题,只有风险较高、信誉较差的存款性机构才会选择投保,且自愿原则下参保实际释放出一种高风险的信号,因此要求存款类金融机构强制参保将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唯一选择。
第三,会保障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和居民存款。周玥婷指出,早在《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监管层就已表态,“存款保险应覆盖中国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因此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将纳入保障范围。
而在存款类型上,周玥婷认为,居民存款将纳入保障范围之内;财政存款、机关团体存款以及同业存款则很可能被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这样可以加强这一类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有效地提高市场约束力,降低道德风险。
第四,考虑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监管层和市场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即先实行简化的差别费率体系,条件成熟后,再向基于单个银行风险评级的精细化差别费率体系过渡,费率大约会设置在0.015%到0.02%之间。
周玥婷称,业内对于简化的差别费率有两种看法,一种基于属性分类的费率体系,对不同属性的存款类机构,例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信用社等,适用不同的费率水平。但这种方法较为粗糙,无法对同一属性内的机构进行区分。更可能的选择是基于风险指标的分类费率,即依据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风险指标高低对存款类机构进行分类,同一类别的适用于同一保险费率。
第五,此前央行行长周小川曾明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将实行限额赔付,超出限额部分仍有权从该机构清算资产中得到追偿。央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在2008年的一次研讨会上曾表示,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周玥婷称,据此分析,未来限额保险的上限或将是50万元。
6、而对于存款保险机构的运作,初期很可能是在央行内部建立一家从属机构,这样既可以避免监管职能上的重合交叉,也利于监管资源的调配和使用。
周玥婷称,早在2004年《存款保险条例》初稿完成时,央行金融稳定局就专门成立了存款保险处;2007年初,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推行存款保险制度,但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被迫搁置。
从目前获取的信息来看,央行将按照“分步走”的设想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先在央行金融稳定局内设立存款保险基金,待到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完全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在存款保险制度初期启动时,除了向参保机构收取保费,可能还会由财政拨款赞助一部分启动资金,以减小参保机构的压力。
发稿:位雯雯/古美仪 审核:孔驰/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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