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芜市财政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全市23.9万老年人“老有所养”的目标。
一是推进“幸福养老工程”建设。筹措资金3900万元,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改造敬老院床位50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540张,建设30所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所农村幸福院,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的养老需求。每年投入资金780万,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乘坐公交车”服务,以实现在全市所有城市公交线路和城乡公交线路实行免费乘车。
二是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安排资金840万元,建立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制度,增加低收入高龄老人的社会福利。筹集资金230万元,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社会散居城镇“三无”人员,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投资480万元,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建设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推进养老服务的智能化。设立培训补贴资金,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充实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实现半数以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