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毛昭晖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
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央反腐败浪潮,开始阶段主要是针对国务院各部委、中央党政机关,查办省部级干部,此后慢慢波及到了局级干部、县处级干部。
过去地方反腐主抓预防,现在中央掀起新一轮的反腐高潮,地方纪委干部要加大查办案件幅度,思想上需要转变过程。
地方现行的纪检体制,还没有根本性的变革,虽然说案件查办以上级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但是地方纪委在体制上还是离不开地方党委,地方纪委还是要考虑与地方党委的关系。
我们有时候也怕,“萝卜多了不洗泥”,案件很多,但每个案件应该做到事实清楚,有的时候,地方纪委要快查快办快结,为了体现办案力度,在程序上、在证据充分性上可能打折扣;为了体现政绩急功近利,可能会存在不依法办事的问题。
因此,反腐败的法制化很重要,反腐机构也要依法办事,加大反腐败力度要在法制范围内,不能为所欲为。
另外,反腐要具体问题需要具体来分析,统筹监督,完全强压的方式在查办腐败的同时可能会对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任何问题都是双刃剑,在反腐败的策略安排、方式方法中要考虑到这种问题。
如果说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对反腐造成阻力,那么现在的阻力还是很大的,但这种阻力现在不是以公开的、直接对抗的方式存在,而是更多地降低减少腐败行为的频率,在这段时间不去参与或从事腐败行为,同时也要求底下的官员降低腐败行为的频率,阶段性地采取以退为进的方式。
与此同时,从体制机制层面,还没有有效减少腐败增量的制度保障。所谓的“腐败增量”下降更多地缘于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产生的威慑力。
下一阶段,在加大反腐败力度同时,不仅要改革纪委的体制机制,更重要的是怎么使民众真正有效地参与到反腐败中。第一阶段靠党的纪委、反腐败机构来查办案件,下一阶段就是制度建设,要考虑社会民主监督,包括党内民主制度的完善。
(早报记者卢梦君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