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4月4日电 日前一审宣判的最大基金“老鼠仓”案件中,非法获利1883万元的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于4日对该判决提出抗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乐的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但法院认为,马乐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且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马乐认罪态度良好,其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判处的罚金亦能全额缴纳,确有悔罪表现。另经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调查评估,对马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因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84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88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马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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