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4日讯,据国家能源局网站4日消息,我国将把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2014年全国计划淘汰煤矿1725处,淘汰落后产能11748万吨。
据悉,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加快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
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的检查验收,并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完成情况在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中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淘汰完成时间等内容应据实填写,并与淘汰煤矿一一对应。
通知还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兼并重组小型煤矿企业,提高小煤矿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研究出台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对落后产能的约束。
编辑:丁亮 审校:张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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