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4日讯,周五,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集中采购制度。
通知规定,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允许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的探索。
该通知进一步指出,要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省联合招标采购,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降低药品价格。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目前,安徽、山东两省已经有自成体系的县级公立医院招标,要求县级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资料显示,2012年,安徽省县级医院改革下,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0%以上。
发稿:陶涛/何巨骉 审校:康义瑶/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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