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3日电(记者王研)昆明市政府新闻办、昆明市森林公安局3日发布提醒:清明节将至,群众应文明祭扫、严禁野外用火。今年以来,昆明森林公安已查处4起因上坟引发的森林火灾,其中一起后果严重,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雷刚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4起,虽然比去年的7起有所下降,但仍应引起广大市民的注意。
如2月2日,在东川区和石林县各发生一起因上坟引发的森林火灾,前者过火面积3.5亩,后者过火面积1.91亩,均系村民在亲人坟前焚烧纸钱不慎引燃坟边的枯草所致。警方对两名违法人员均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对毁林区域限期更新造林。
造成嵩明县“3·10”失火案的村民李某某,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3月10日13时许,嵩明县牛栏江镇阿里塘村小河口自然村发生森林火灾,初步鉴定过火面积达30亩以上。经警方调查,此案系村民李某某当日上坟烧纸时引发。警方已将此案列为刑事案件侦查。
随着祭扫高峰即将到来,昆明市政府发布《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的通告》,呼吁市民文明、低碳祭扫,禁止在坟山墓地焚香烧纸,倡导用鲜花代替焚香烧纸,以种植纪念树、召开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缅怀亲人。
(原标题:昆明警方提醒文明祭扫 今年上坟已引发4起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