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2日讯,根据证监会最新信息显示,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近日对海通证券(600837.SH/06837.HK)因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的多处不合规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提醒海通证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证监会表示,2013年10月,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组织对海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三个问题:
一、海通证券未按规定对维持担保比例下跌至平仓线的4名融资融券客户及时采取平仓措施,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二、2012年8月以来,海通证券累计为106名在本公司证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要求的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海通证券为530名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
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为9名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的客户办理提取现金操作的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4.11条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关注到,截至检查日,海通证券对上述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责任追究,且因自纠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
发稿:高欣/曹敏慧 审校:于丽波/曾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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