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郑星通讯员 黄芹)昨天,武汉市渔政部门介绍,自4月1日12时起,长江、汉江武汉段将禁渔三个月。这是长江流域第13年实行禁渔制度。
武汉市渔政处负责人介绍,休渔期内,将禁止江面所有捕捞作业。对捕捞作业的渔船,每船每月的补贴由市财政补贴120元,各区补贴120元。同时,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
昨日,武汉市渔政处销毁了去年缴获的违法捕鱼器械,市农业局与各区签订2014年禁渔工作责任状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区加强禁渔期内的执法工作。
此外,今年武汉市还加强了违法捕鱼的处罚力度,对于违法捕鱼者,除没收工具和罚款外,公安部门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