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母亲为儿捐肾,仅维持3年半就坏死
本报讯(记者 胡梦 通讯员 蔡敏 田娟)儿子患了遗传性尿毒症,为救子,母亲捐出了右肾。没想到,捐出的肾仅过了3年半,就因儿子旧病复发而坏死。得知消息后,父亲决定捐出自己的肾。然而,昨日,同济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否决了父亲的决定。
父亲坚决要求捐肾
今年24岁的翁俊文在去年8月,感受到了与5年前一样的不适。医生告知他,他患上的是一种叫IgA的肾病,母亲捐的肾已经坏死,这意味着他只有两条路:要么终身透析,要么再次换肾。
“为了救儿子,我们什么都在所不惜。”昨日,52岁的郭慧芳在等待伦理委员会的结果时说,儿子有两个姐姐,只大几岁,虽然都没结婚,但都愿意捐肾。可孩子们的父亲不答应,坚决要求捐出自己的肾。
伦理委员会仅一人同意
今年1月,56岁的父亲翁先清与儿子的配型成功,但医院专家们表示,如果再次换肾,很可能也只能存活几年,“父母都是单肾,万一今后出现问题,都面临很大的风险”。
于是,是否能移植还要看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如何裁决。
昨日,11名医学、公安、法律、社会、管理等各领域的人士对翁俊文此次的移植进行了探讨,最后只有1个人赞同,其余10个人不同意。按照活体器官移植的相关规定,只要有1人否决,移植将不能开展。
不过医生表示,翁俊文可以通过透析维持生命,一般来说能活10年到20年的不在少数。下一步,医院将为他在社会上寻找肾源。
■释疑
每年约10%器官移植被否
器官移植不是只要配型成功就能做了吗?昨日,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成员陈知水教授介绍,做移植手术之前必须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讨论通过。每个有移植资质的医院都会有一个固定的伦理委员会,其中1/3以上成员不是医学专业人员。
“所谓伦理,是技术以外的,必须考虑社会影响及患者家庭的实际情况。”陈知水说,一般来说,未婚未孕者会被立刻否决。像翁俊文的两个姐姐即便本人同意,但必须考虑她们今后的生活。
陈知水介绍,每年配型成功后,提交到伦理委员会讨论的器官移植约有10%被否决。除了通过伦理委员会讨论外,还要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再进行审核。如果患者换一家医院手术,依然要通过审核,并且再被否决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