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藏龙岛国土办一干部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通讯员 夏法 实习生 孙红玲)江夏藏龙岛国土资源办事处负责人杨某,在几所民办高校办理征地手续时给予关照,从中收取感谢费。昨日,记者了解到,杨某已被法院判刑。
冈部置业(武汉)公司在江夏藏龙岛筹建楚天学院,2004年5月的一天,该公司副总韦某宴请杨某,送其现金2万元,希望在学院项目地图登记手续办理中给予关照。后杨某在土地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字通过初审。
2004年开始,湖北美术学院在藏龙岛筹建新校区,但到2006年仍未办下征地手续。2006年底的一天,学院新校区筹建办主任艾某找到杨某,希望加快办理该校位于藏龙岛的新校区的征地手续,提出送其一辆轿车作为感谢,杨某同意后,学院花6.3万余元购买一辆富康,由艾某在湖北美术学院老校区交给杨某,杨某后借给侄儿吴某使用。随后,杨某在该小区土地征用手续上签字审核。
其实,该土地实际用途与原先规划的商业用地不符,担心上面批不下来,杨某亲自跑到上级各部门办理审批。去年3月,因学院相关领导被调查,杨某为逃避追究,将该车退还给艾某。
据统计,从2004年5月至2011年10月间,杨某先后多次收受艾某、吴某等贿赂,共计9.3万余元。
去年五一期间,杨某主动向藏龙岛办事处领导交代收受轿车之事。法院认为,杨某在被查处时,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退还了全部赃款,存在自首等酌情减轻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