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30日讯,中国人保集团(01339.HK)28日晚间发布2013年业绩报告显示,去年实现归属于该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1亿元,同比增长18.9%。不过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不及保监会规定充足I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需高于150%的要求。
其中每股收益0.19元,同比下降2.4%。中国人保拟每股派息人民币0.83分。不过中国人保称,受上市后股份增加影响,中国人保集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2012年的18.2%下降6.4个百分点至11.9%。
根据中国人保年报,2013年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保及其子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人民币3064.21亿元,同比增长15.5%。中国人保称,由于业务的快速发展及盈利能力的提高,该集团净利润由2012年101.44亿元人民币增长18.8至2013年的120.55亿元人民币,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由2012年的人民币68.32亿元增长18.9至2013年的人民币81.21亿元。
中国人保集团主要开展三大业务,分别为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
年报显示,财产保险分部的总保费同比增长15.5%至2013年的2236.22亿元,主要由于机动车辆险、意外伤害及健康险和责任险等业务拉动。财产保险分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21.99亿元,同比增长17.2%。
人寿保险分部实现规模保费为人民币869.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净利润由2012年的7.6亿元人民币增长8.7%至8.26亿元。健康保险分部实现规模保费人民币129.25亿元,同比增长11.1%,净利润为人民币-7.95亿元,2012年则亏损7.43亿元。2013年,健康保险分部的给付及赔付总额增长4.1%至49.85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公司短期保险业务保费增加,赔款较2012年增长。
资产管理分部的投资收益下降24.9%,为人民币4.31亿元,主要由于2012年人保投控转让子公司实现了较高的投资收益,致使2012年可比基数较高;净利润增长10.4%,为人民币3.2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0%,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人保寿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2%,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人保健康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6%,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
据了解,2008年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下列三类,实施分类监管:(一)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二)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三)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
保监会规定,可以要求充足I类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此外,保险集团的偿付能力监管适用该规定。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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