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专员办
3月25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一行在出席全国会计金融监督总结布置会期间,专程到厦门市财政局、专员办调研指导工作,亲切看望慰问干部职工,了解有关情况。
当天上午,刘昆一行来到厦门市财政局,重点走访了国库处、会计处、基建处、采购办、监督处,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了解财政干部的办公环境、工作生活、业务开展等情况,听取厦门财政工作情况汇报。 在详细了解厦门财政管理改革的开展情况后,刘昆表示,厦门财政有基础、有实力在财政改革中开展积极探索,其财政改革与发展经验对我国城市财政管理具有借鉴意义。首先,厦门的政府采购改革起步较早,也是国内最早开展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的城市之一,实行“监管和执行相分离”的运作机制,政府专职当好“裁判员”,让市场主体来开展采购服务,这些创新卓有成效,与当前政府采购改革方向一致,今后要继续探索、深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促进充分竞争,降低运作成本,方便小额采购。其次,厦门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并争取到许多优惠利率,债务规模已连续4年下降,2013年全市债务率仅47.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后还要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的科学管控。再次,厦门每年通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基层财政财务等多项检查,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今后要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积极培育和壮大社会力量,形成有效的约束监管机制。 刘昆表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多项任务涉及财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厦门在财政改革中要发扬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主动创新实践,力争在改革创新、民生保障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积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提升财政工作地位。
当天下午,刘昆来到厦门专员办调研。在听取汇报后,刘昆对厦门专员办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于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按照部里和办里已经确定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围绕财政的主体业务,立足监管事项,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能力。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地方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既要落实好部党组交给的任务,也要服务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与地方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作用,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为维护中央财政和服务地方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素质。随着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逐步深入,以及财政监督和专员办转型的逐步推进,全办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好理论知识,掌握新政策,努力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办党组和全体干部要把廉洁自律放在第一位,要做到警钟长鸣,清清白白做人。
本文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
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