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27日讯 “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状告证监会有了最新进展,据杨剑波微博透露,他已经和北京一中院和证监会交换了证据,并确定了审理要点,法院定于4月3日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稍早之前的2月8日,杨剑波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中国证监会,诉讼请求是要求撤销证监会做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杨剑波起诉证监会,披露了更多不曾为人所知晓的细节。杨剑波说,乌龙指事发当天中午,上交所、上海证监局派人到光大证券调查,杨剑波向现场的监管者汇报了当日11时发生的情况,以及当天下午开市将进行对冲交易,但后者未加阻止。在被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时段,中金所一直与指挥对冲交易的杨剑波保持着密切的电话联系,对冲交易在热线状态之下完成。
上述情况无论是在中金所、证监会的历次公告或者行政决定书中以及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均没有披露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2月14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杨剑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相关报道,此前证监会已就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做过详细介绍。中金所保持沉默,迄今未发表任何公开声明。
有媒体称,“光大乌龙指”事发之后,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与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达成了某种“默契”。2013年下半年经历多事之秋的唐双宁,为了不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决定让光大证券放弃了此案的听证和复议,并“牺牲”了四位相关高管。72.7亿元“乌龙指”事件主要暴露了光大证券内控与风控的缺陷,从成熟资本市场国家的实践来看,此类案件一般不会被判罚内幕交易。
2014年初,杨剑波的一纸诉状,将这场2013年中国证券市场最为瞩目的事件再度拉回公众视野的同时,也将中金所、上海证监局等部门裹入纷争。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场诉讼对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而言,本次诉讼具有里程碑意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月2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媒体对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当事人杨剑波的报道,目前证监会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立案通知书。
此前作出的决定是证监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证监会尊重法院对证监会行政执法的监督,证监会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观点。需要指出的是,依法起诉是当事人权利,严格监管是证监会职责,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乌龙指事件”再次有了新进展。杨剑波上诉证监会已立案,而上交所和中金所则回应称杨剑波的说法中有诸多不实之处。在杨看来,错单出自于风控以及内控的漏洞,而错单后立刻进行对冲交易属于正常做法。同时,杨直指,由于证监会的一些处理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其维权的权利。事件的原形随着时间的推进逐渐浮出水面,不论最终如何定论,这次的事件都足以让业界思考:当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时,监管层及机构,到底该如何应对。
在11月14日拿到正式处罚意见以后,我大概就知道了,证监会不是在和我讲道理。在拿到预处罚意见之前,我就做过很多的陈述,当时公司管理层劝我放弃听证,我也就只做了陈述。
现在大家所知道的事情的前因后果,是我在拿到正式处罚决定书时,就已经给证监会说了的。假设证监会当时调查的时候,因为若干原因,个别决策人员对整个事件不是很清楚而决策错误的话,在听完我对整个事实的陈述以后,证监会就已经很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8·16”乌龙事件负面因素在持续蔓延,光大证券前晚公告,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79.48%。
年报信息显示,公司去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20亿元,同比提高10%;实现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滑79%;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6.47亿元,同比下滑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