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5日电(记者曹槟、李晓玲)行政管理权限前移、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放性金融服务顶层设计、商业用地弹性出让、破格引进人才、出入境流程优化……一系列“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即将在新疆的两座西北边陲城市铺开,这里也正在成为中国向西开放、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窗口。
25日,新疆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试行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体制机制、财税、金融、土地、产业、人才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围绕为两个经济开发区提供更加优惠的支持政策和更加有效的服务,对推动两个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均做了具体规定。
位于南疆的喀什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五国接壤,同时还对外开放五个国家一类口岸,是中国的“西大门”;霍尔果斯则位于亚欧大陆桥中国最西端,拥有铁路、公路、管道三位一体的开放口岸,直接面向中亚地区人口稠密区、经济发展带和市场中心。
为加快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设立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意见》的出台为破除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的瓶颈和制约提供了新思路。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两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两个经济开发区依法行使统一的行政管理权,协调指导自治区有关部门设立在两个经济开发区相关机构的工作。
同时为了突出新疆要举全区之力支持两个经济开发区建设,《意见》明确提出了自治区层面和两个经济开发区层面的财税支持政策,其中就包括自今年起,自治区每年为两个经济开发区各安排补助资金5000万元以支持两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还设立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专项发展资金,用于产业扶持、人才激励、科研资助、创业扶持等,特别是股权激励专项资金的提出,将极大地吸引并激励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两个经济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
《意见》还提出将全额留存两个经济开发区2012年至2021年十年内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由各区管委会制定管理办法自主使用,扶持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
加紧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2年联合出台的建设意见中的各项支持政策是本次《意见》的另外一个重点,目的就是要增强两个经济开发区各类开发主体的融资能力,支持通过融资担保、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投贷保联动等政策,为开发区的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融资环境。
土地政策的全新尝试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用地成本。试行商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对新增商业用地可分别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的出让年限,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或者作为合资、合作的条件,支持两个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盘活土地资本,拓宽企业发展能力。
除了硬件设施的投入和创新,“人才特区”的软实力建设也是本次《意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高品质人才公寓、人才财政奖励和津贴等优待政策的落实,将激励经济开发区的重点机构和企业自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加大从对口援疆省市和社会团体引进管理和专业人才的力度。
此外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中方人员和园区内企业员工实行的“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因公出国手续办理新规也将有利于开发区的有效运作。而且外国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凭本人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进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及海关监管区。
新疆发改委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韩林芝认为,此次出台的《意见》还提出了“货币交换协议”来降低筹资成本,固定汇率,避免了汇率波动对双方贸易的影响。如果货币互换协议达成意味着与周边国家之间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和投资机会将会大增。
韩林芝还认为《意见》明确了将把新疆建设成中亚地区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努力打造资本市场区域中心,这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喀什和霍尔果斯这两座古丝绸之路上曾经的重要驿站,作为如今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正在以制度创新的自信和扎实的行动承担起新疆跨越式发展和中国向西开放的重任。
(原标题:特别机制、特殊政策助力新疆经济“新特区”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