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广
纽约大学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主要建筑以华盛顿广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第四街、第五大道、华盛顿街、布莱克街、沃维里街穿越而过,形成一个接一个的“井”字开格局。19世纪美国文学大师爱伦·坡、马克·吐温、沃尔特·惠特曼等曾在这几口“井”里生活。这里车辆较少,行人川流不息,成为街头商贩营销的好地方。各式各类的商贩在这里聚集,销售报刊杂志、旧书、热狗、水果、衣物、手包等物品,成为纽约市一道亮丽的街景。
纽约的一切都令我好奇,尤其是街头商贩:精神面貌良好,胆子特别大!无论什么时候,他们都能气定神闲,即使遇到警察也能从容不迫,泰然处之。这完全不像上海的街头商贩,看到穿制服或有点警察模样的人会下意识地出汗;一旦发现警察,即使在200米开外的地方,他们也会像老鼠遇见了猫似的,赶紧逃之夭夭。
我在纽约大学的办公室就在华盛顿广场南53号的二楼,北邻华盛顿广场公园。访学期间的前半年,我家租住在布朗克斯区,中午不方便回家吃饭,午饭是广场边的摊贩餐车上购买的食品。摊贩是一位黑人小伙子,名叫迈克尔,30来岁,四季头戴一顶棒球帽,紧身的牛仔服把他包裹得像一根大号油条似的,常常一边吹着口哨一边给热狗加温。尽管热狗的口味不佳,但是就餐十分方便,我还是非常乐意的。更重要的是,我还有机会与摊贩闲聊,了解纽约街头商贩的ABC。
原来,纽约市没有我们所说的“城管”,也没有一个专门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的管理机构的“城管大队”。但是,街头摊贩管理工作却十分严格,市卫生局、消费者事务局、清洁局、环保局、财政局、公园局和市警局等部门都参与其中。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所有管理条例都在网上公布,人人可上网查询。
人们要从事街头商贩业务,就要获得营业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经营。不同类别的街头商贩需向不同部门申请许可证。像迈克尔这类经营食品的商贩,就得向卫生局申请营业许可证,全市约3000个,此外还需要通过食品卫生专业的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两证齐全方可营业。同时,商贩们还得随时准备接受卫生局的食品安全检查。卫生局要求摊贩必须戴手套、口罩,炉子的位置必须合理,提供热水的明火不能灭,提供电力的发电机不能放在地上,食物储存必须保持在一定的温度以防变质。而杂货摊贩就需向消费者事务局申请许可证,这类许可证名额不到一千,而且退伍老兵或者退伍老兵家属优先。如在公园销售饮料、甜点等,商贩们需向公园管理局申请营业许可证,公园管理部门根据情况采取抽签方式发放许可证。
但是,并不是所有街头商贩都需要许可证的。在纽约街头摆地摊售杂志、书籍、艺术品不需要申办许可证,只要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安全即可。因此,纽约大学图书馆旁人行道边有好几家书摊。书摊上有各种旧书籍、词典、教材、地图册、儿童画书,以及大量的文学作品,但书贩们就像大玩家似的,既不大声吆喝,也不主动拉客,直到有人目光锁定某本书时,才会起身介绍,而且是一口价。Tisch艺术学院旁边有位年长的书贩:戴着一副老花眼镜,手捧惠特曼的《草叶集》,饱读终日,仿佛是个大学者,而书摊与他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美国的新书都比较贵,有的超过上百美元,而地摊上的旧书一般比较便宜,有时一两美元也能淘到一本好书。
尽管书摊商贩不需要申请许可证,但和其他类型商贩一样,都要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营业,不能占道经营,摊位必须离开路沿0.4米,与建筑物、十字路口、地铁口、学校等公共场所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在街头执法的警察就会来干涉。虽然警察没有直接罚款和没收的权力,但是他们记录违法内容然后将单据交给市政处理,屡教不改者也不会被暴力取缔,而是会交由法院裁决。
纽约市对街头商贩们的处罚额度也很明确。罚金一般都在400美元、800美元、1000美元,有的高达2000美元。无证经营的商贩就可能面临拘捕与没收货物商品的风险,没有食品专业上岗证者罚400美元,食品原料温度不合格的罚款700美元,不听劝告在不合适的地点摆餐车将被罚款2000美元,这样的罚单平均每年大约有4万张。
有了公开透明的管理条例,执法者和商贩们就可以依法行事。美国自立国以来就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强调契约和法治的重要性。无论申请许可证的机会和惩治违法都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受人事关系等暗箱操作的影响。因此,街头商贩们和执法管理者根本上并不存在对立和矛盾的关系。
同时,街头商贩也是一种职业,执法者不会去歧视商贩,商贩们清楚自己是弱势群体,但不认为低人一等。他们和警察有职务之别,但无贵贱之分。还有,纽约商贩们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做点生意仅是增加些补贴而已,并非穷困潦倒、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情况,所以没有必要违法,即使违法受罚也不会倾家荡产,因此不会为逃避罚款而干扰、顶撞执法人员,更不会为追回被扣物品而发生以命相搏的恶性事件。
商贩们也非常明白,干扰执法和冒犯警察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如果商贩在警察执法过程中争辩或逃跑,那么罪加一等。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去听证会申请法庭裁决。纽约警察可能是世界上最牛的警察。
纽约警察的“牛”劲从驻纽约记者席来旺对华人商贩谢师傅的采访中得到佐证。在百老汇117街经营餐车的谢师傅说:“有一次,卫生局官员来后,拿温度计对我的原料进行测量,发现超过了4.4摄氏度,他们给我开了一张罚单,700美元呀,我只好交了。当时心里很不爽,但没办法,城市管理有他们的规定,不能硬碰。纽约的警察太牛了,我不敢违抗。”谢师傅是个明白人,知道不能和警察对抗,否则轻者加倍罚款,重者连小命也保不住。即使这样,纽约仍有一些无证摊贩和警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铤而走险在运河大街附近销售一些诸如手表、首饰等容易隐藏和转移的小商品。当然,这种行为都很危险,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总之,纽约街头摊贩是城市服务功能多元化的体现,为城市增添了独有的韵味。执法部门依法对街头摊贩管理,街头商贩们也是依法经营的,管理条例和处罚条例都是公开透明的,杜绝了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这使得警察和摊贩们当街冲突发生的几率大大减少。同时,全社会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劳动,让他们都能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使他们成为城市和谐社会的建设者,而不是城市的赘疣。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