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21日电(记者李平)“好心扶人反遭讹诈”“公民勇斗歹徒重伤无钱医治”,在“信息地球村”的网络传播背景下,这种情况虽是社会的极个别现象,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以至于“扶不扶老人、该不该见义勇为”成为一些人艰难的选择。如何不让国人患上“见义勇为焦虑症”,光有宣传不行,现实的“暖心政策”也得跟上。
近日,贵州省人大审议通过了《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该条例首次明确了政府、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受益者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例如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费用,可以由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支付。在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其工资、奖金等待遇不变;见义勇为致残人员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不得降低原薪酬待遇;同时,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就读、住房等各项优惠政策……
对于那些为公共利益、社会及他人作出贡献和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需要秉承这样一种观点:每一位见义勇为的公民都是普通人,他们背后都有现实的生活与压力,不能让他们的“高尚之举”变成“寒心之举”,不能让他们的义举变成“傻笨”的代名词。社会、政府、公益机构包括见义勇为的受益人群需要用暖心的政策、行动,让高尚者获得高尚的尊敬,让这部分传递正能量的人群获得社会、政府、相关组织的正能量回馈。不能让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正义、善良、公平”都充满了敬意,有良好的氛围,有政策的支持,每一位国人都有可能成为“侠肝义胆、见义勇为”之辈,让善行者有力,让好心人前行,这是我们这个追求文明进步的社会需要做而且是必须做的事情。
(原标题:期待更多“暖心”政策破除“见义勇为”焦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