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18日讯 “明天(法院)应当会给电话通知。(如果)明天没消息,后天我再去法院”,3月18日下午,11超日债债权人、律师雷海强对网易财经表示,截至到今天其尚未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否立案的答复。
此前3月10日,雷海强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状告证监会“行政不作为”,按正常程序,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即19日前)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答复。
债权人:多次向证监会投诉
据悉,此前3月4日晚,*ST超日公告称,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8980万元将无法全额支付,仅落实付息资金400万元。该事件被评价为国内首例实质性债券违约事件,但引发了11超日债债权人一系列维权行动。
日前,不少债权人联名向证监会举报11超日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评级机构鹏元评级共同造假,欺诈包装上市违约发行债券问题”。
雷海强表示,其从2013年5月起就多次向证监会投诉超日债涉嫌违规发行,但是,“证监会对我投诉11超日债欺诈、造假的问题既没有立案也没有就我提出的问题,给我任何解释,只是让我耐心等待,我耐心等到的却是11超日债的违约。”
其在《行政起诉状》中表达诉求称,判令证监会履行“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依法对上海市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发行的11超日债涉嫌欺诈投资人的事项立案查处。
债权人称正在征集委托
值得说明的是,11超日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日前宣布,于3月26日召集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对此,3月15日,北京亚奥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北京地区部分11超日债券持有人第一次议事会。这部分债权人达成共识称,对中信建投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予以谴责;请求证监会对超日公司、中信建投及相关机构在11超日债发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予以处罚。
另外,要求中信建投对11超日债的利息及本金向债券持有人先行垫付之后,再对超日公司进行索要;要求中信建投设立11超日债的债权人保护基金,并将中信建投所收取的11超日债发行的相关所有费用先行打入基金。
11超日债募集说明书显示,*ST超日与广发银行和中信银行针对本期债券发行签订了共计8亿元的银行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以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其中,*ST超日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广发银行上海分行承诺在*ST超日发行的公司债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10个工作日给予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流动性支持贷款;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则给予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性支持贷款。
前述债权人会议还要求中信建投对募集说明书中所述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协议进行说明,并对这两家银行提起诉讼。
有债权人告诉网易财经,近期将就上述会议共识公布正式提案,且目前在公开征集11超日债持有人的委托,“当达到10%后,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正式提出议案提请表决”。(刘宝兴)
延伸:
处于水深火热的*ST超日,把多家信托公司拉进游戏死局。截至目前,中融信托、兴业信托、苏州信托已全身而退,其余信托公司的“超日项目”依然或深或浅地陷在泥潭。
多位接受采访的信托业内资深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参与重组,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或成为这些信托项目最后的防线。
“以前遇到不开心的事,我都是几分钟就过去了。但这一次,我急得视力越来越差,上网看消息看一会儿眼前就模糊了。”74岁的王英(化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王英是南京一名退休职工,前后共买了40多万元的超日债,让她急得“视力越来越差”的正是超日债不能按期兑付的消息。
超日债是上市公司超日太阳(现名*ST超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8.98%,存续期5年。3月4日,*ST超日一则债券无法到期全额付息公告震惊市场。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14日表示,我国债券市场整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出现违约的案例。只要不是连锁性的债券违约,应属于正常现象。超日债违约是市场化的正常现象。
证 监会强调目前债券市场风险总体可控。一方面,国内经济增速保持稳定,CPI处于较低水平,金融市场体系稳定,为债券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 面,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大背景下,债券市场投融资需求依然旺盛,与发达市场相比,我国整体债务率水平不高,风险总体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