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3月14日电(记者赵梦卓)“没想到拿果树的收益也能贷出钱来,这样我家就能扩大种植规模,也再不用求人借钱或者 抬钱 (高利贷)了!”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农户丁元喜说。
吉林省从2013年12月中旬起在龙井市首推果树收益保证贷款,果农可以将果树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物权融资公司,用果树的预期收益作为还款保证,通过与物权融资公司签订流转合同,就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
果树收益保证贷款拓宽了融资渠道,创新了融资方式,及时为果农解决了生产资金。截至目前,共为263户果农累计审批贷款1429.5万元。
吉林省于2012年8月20日在梨树县开展了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果树收益保证贷款是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的复制。保证贷款目前利率为:一年期7.8%,三年期7.995%,五年期8.32%。与民间借贷最低利率相比,每万元保证贷款利息支出每年至少节约1000元以上。
目前,吉林省正在积极推进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实现全省地域全覆盖,并将该种融资方式向林地、参地、水面、草场等领域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