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冉
中国互动媒体产业联盟 数字文化产业工作组组长,易目唯(eMovie)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
首先必须说,有标准是好事,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的出台肯定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收视率作为一种衡量收视效果的数据统计,其实是一种手段,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商业化,说白了就是卖广告或者进行其他商业合作。它就是一杆秤,收视率几个点,广告价格就是多少钱,已经成为现在的明面规则。
我把国标细则仔细读了一遍,觉得这个细则很细致、很理性,并且让我惊讶的是,它并不是很守旧,包含了宽带互联网电视等新收视率的组成。客观地讲,任何行业标准,包括法律法规,都具有一定滞后性,技术应用的创新肯定走在前面,而标准只能涵盖这个领域中成熟的那部分。在我看来,收视率国标对于新方向的涵盖还是有所不足,但对于传统的收视率的规范,可谓尽善尽美。
收视率作为消费者测量指标体系没问题,迄今为止问题出在:1.采样人群偏离度高;2.监测终端单一;3.根据“市场”需求,随意组合包装收视率产品;4.延续封闭体系,反而降低了作假成本。
简单地说,目前传统收视率调查存在的问题,有一些是犯法的,比如收视作假、收买样本户等等,这些行为都可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处理,举报之后是要被抓的;有一些是属于擦边球的内容,比如扩大数据应用性范围,大家对此基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在国标里对这些擦边球都明文规定了,非常严格。准则出台,还处于“有法可依”的第一阶段,国标委制定标准,但不涉及处罚,处罚仍需要具有文化处罚权的部门来进行。
但传统收视率存在的问题,更在于它能表达出的结论与局限性,它只有冰冷的数字,缺少对用户情绪的具体把握。传统收视率的数字高低能够看出大家喜欢看什么连续剧,比如《乡村爱情故事》,但不会知道为什么它会受到大家欢迎,以及这些电视剧寄托了受众的哪些情绪表达,只有数字。而一个可以用来对照的例子,就是爱奇艺对《来自星星的你》所做的大数据图表。我觉得这个内部商业中心制作的图表,可以让传统收视率统计机构无地自容:除了用宏观数据表现群体偏好,还会基于用户的点赞、问答得到细部的数据,不仅包括观众男女比例、年龄分布、星座分布、教育程度、地理分布,还有一些“看完之后你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如果女主角换人希望换谁”的统计,非常生动。而这样鲜活的数据,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传播造就的精细分众时代,比传统收视率调查所能提供的群体性数据,意义更大,是传统收视率统计所覆盖不了的内容。过去只讲电视的覆盖率并以此抽样收视率,但现在网络视听的环境中,有规模的视频网站完全可以实现数据平台与播出平台的统一化,这使传统意义上的第三方收视统计已经身份尴尬。
(早报记者 许荻晔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