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 来源:内蒙古专员办
今年以来,内蒙古专员办把提高监管效能作为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主要目标,不断调整监管方式,转换监管思路,通过“三个强化”的方式,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开展检查“回头看”、“向前看”活动,狠抓检查整改落实,切实提高综合财政监管效能。
一、强化督查督办,防止处理决定不落实。被查单位能否落实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处理决定,是综合财政监管取得成效的前提,为此,专员办加强对处理决定的督查督办,一是在下发处理决定时,强调被查单位必须限期进行整改,及时向专员办报送整改报告和落实整改的相关凭据,详细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要求被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三是对于已经报送的整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逐一核对整改措施是否合理,对于仍未报送整改报告的单位,及时通知、约谈对方单位领导,督促整改。
二、强化跟踪回访,防止整改弄虚作假。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是综合财政监管取得成效的保障,内蒙古专员办从今年起加大对预算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访查力度,一是研究制订跟踪回访计划,对近两年开展的检查进行梳理归类,尤其是将违规问题较多、性质相对严重、整改报告较“虚”的单位列为重点对象,及时跟踪回访,甚至开展“二次”检查;二是制订统一的标准衡量整改是否到位,按检查发现的问题划分,对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要调整有关账务,对于资产处置手续不全的,要补办审批手续,对于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其他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必须限期补缴,对于预决算管理不规范的,必须调整决算及有关账务,对于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追究个人责任;三是敢啃硬骨头,针对个别整改起来相对困难的问题,由办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各方关系,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留死角。
三、强化实时监控,防止问题出现反弹。能否保证违规问题不重复发生是综合监管取得成效的关键,为防止被查单位屡查屡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的实时监控,一是开展检查“向前看”,对于已经发现的违规问题,时时关注、提醒被查单位以后年度坚决不得再犯,并且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早纠正违规倾向和苗头;二是对于检查发现的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必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防范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经常派人参加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会议,宣传财经法规政策,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截至3月初,内蒙古专员办共实地抽查了2家二级中央预算单位、8家三级中央预算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专员办的督促协调下,上述单位均进行了有效整改,维护了专员办监督检查的严肃性,提高了综合监管的效能。
(原标题:内蒙古专员办:三个强化提升综合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