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表示,司法机关要有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也需要深化自身改革,提升自身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中不难看出中央在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决心和力度。而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相辅相成,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和保障。当前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执法司法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有的就与体制机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目前司法机关的人、财、物都由地方管理,这就造成司法机关的执法办案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影响了司法权的统一正确实施。二是司法的“行政化”色彩还比较浓,符合司法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和职业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司法人员承担的任务重、压力大,但在司法人员的招录、管理及职级待遇上与其他公务员没有区别,导致基层司法机关留不住人、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而且,司法人员办案中容易得罪人,特别是检察机关反贪、贪渎部门干警,常常是办理一案、得罪一片,更容易产生后顾之忧,相应的职业保障机制却没有建立。三是司法机关执法透明度还有待提高。有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还不敢、不愿、不会公开检察工作,存在神秘化倾向,导致检察工作出现不接地气等情况。因此,必须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
徐安认为,上述三大问题可谓“沉疴已久”,必须借助改革之力,从根源下手纠偏扶正。
徐安建议: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加快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管理体制和职业保障机制,加强司法机关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国家对维护互联网安全的立法步伐,切实依靠法治方式有效管理互联网,维护好国家安全。(完)
(原标题:徐安:检察战线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