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必须借道基金专户等通道开立期货交易账户的阳光私募,今后将能够自行开立期货交易账户。
昨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通知称,日前,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修订并发布了《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增加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相关内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为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期货市场开立账户。
此前的2012年5月版的《操作指引》中,特殊单位客户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阳光私募并不在其中。
而修订过的《操作指引》给予阳光私募以“正规军”的待遇,凡是能够出具由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中的产品备案号的私募基金产品,无论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还是私募商品基金都可以申请商品编码。
此外,为了顺应“大资管”的潮流,修订过的《操作指引》的特殊单位客户还增加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保险机构基金管理业务等品种。
上海骏胜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汤池指出,此前,阳光私募参与期货交易主要方式是借道信托或基金专户开立账户,通道费用约在0.3%~1.8%不等。但阳光私募可直接开户并不意味着能够绕过通道节约成本——虽然已备案的阳光私募拥有了开户资格,但难免还是需要通过基金专户募集资金。“因此,(允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期货行业的影响并不很大。”
星石投资总裁杨玲也对早报记者指出,允许开户的重大意义在于体现出阳光私募从游击队变为正规军的趋势,不但可以开证券户,也可以开期货户,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或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上也可以更加有的放矢,而从成本上考量的意义则不大。
汤池还表示,目前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阳光私募数量以做股票投资为主,而做期货为主的阳光私募备案较少,“我们与一些大型的做证券投资私募人士交流过,他们虽然对期货有兴趣,但目前基本上没有什么公开产品。”
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2月28日公布的信息,2月7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以来至2月26日,已经累计有499家机构在线申请系统注册用户名,其中130家已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登记申请。不过,首批获批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尚未公示。
3月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已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4月底以前按照《办法》,到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证监会官方微博在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说明中表示,基金业协会与证监会已经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信息的共享和报告机制。所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履行备案手续。对于未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