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产业发展的转型。不少地区为推动产业发展,过度拼资源、拼优惠、拼政策,地区间产业同质竞争、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产业发展的思路、模式亟待转型。宿迁提出了差别化的产业发展思路,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产业的高度聚合、产业链的持续完善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尤其在新兴产业方面,宿迁不和其他地区比多、大、全,而比集聚、特色、效益,实现了新材料、生物科技、智能电网等六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2013年,宿迁六大新兴产业实现销售610亿元、同比增长35.6%。
推动城乡统筹的转型。宿迁跳出过去资源过度向城市集中、城乡二元割裂的发展思路,围绕构筑有利于城乡统筹的城市结构体系,提出了“一轴两副九市”的城镇发展战略构想,其中重点选取建设了九个小城市,形成分层拉动、梯度带动、互促互动的新型城乡发展格局,让农民身边有城乡统筹的辐射源、带动源、吸引源。宿迁还建立了有利于城乡统筹的要素配置机制,明确县(区)财政每年对镇村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逐年提高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30%以上,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三农”的支出不得低于40%,用于拆旧区农村居民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指标不得低于省下达挂钩指标总规模的30%。从制度层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变政府职能,将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配置之手,考验着我国各地党委、政府。宿迁通过一张地票,让市场去配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这两个指标,不仅大幅提高了土地指标的市场配置效益,而且让节约用地成为政府的自觉行为。率先推出了科技“创新券”,把所有政府支持企业的资金转换成一张张创新券,将事后奖励变为事前引导,让中小企业普惠“阳光雨露”,引导它们强化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启动实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仅保留57项审批项目,是目前全国行政审批精减力度最大、保留项目最少的地级市。
推动民生改善的转型。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宿迁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干部生态环境实绩公示、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调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五项制度”,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1+5”制度框架体系,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机制保障。2013年,新创省级生态乡镇16个,新增植树造林面积8.6万亩,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蓝绍敏建议,国家层面应给宿迁等后发地区更大的改革空间,鼓励这些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以深化改革实现跨越攀升的发展新路径;应建立以土地开发强度为导向的生态补偿机制,重点补偿那些因保护生态而主动降低土地开放强度的地区,更加科学、合理地激励这些地区以改革精神推动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完)
(原标题:蓝绍敏:深化改革要加快推进六个深刻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