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住宅新区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根据十八大报告精神,城镇化将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之一,是提升内需、发展经济的重大举措。快速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也即将出台实施。近年来,按照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两区”工程)政策,矿工居民住宅新区大批建成,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特别是大型企业建成了规模庞大、集中成片的居民住宅新区。从规模上讲,达到了城镇水平,形成了集生活、后勤、服务等于一体的范围经济圈。如将其列入新型城镇建设,不仅在配套设施、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有巨大的完善、提升空间,而且对带动地方投资、促进就业、拉动区域经济增长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居民住宅新区的全面建成迈出了城镇化建设的第一步。以同煤集团为例,2006年至2013年实施了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的居民住宅新区总占地11598亩,共26个小区,改善了10万户30万员工家属的住房条件,人口规模达到中等城市水平。如纳入新型城镇建设,政府统一规划,并进一步完善提升功能,将成为更加现代化的新城。
建议:
1、将“两区”工程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资金由中央、地方、企业三家抬,特别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来。
2、由于“两区”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房屋产权不明确,居民只能领到入住通知书,没有房屋产权证,无法行使房产权利、承担义务。另外,也导致住房维修基金由谁交纳及交纳比例不明确,不便于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市场化运行。希望国家尽快明确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房屋权归属,最好把全部产权让给居民,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