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6日讯 证监会系统两会委员欧阳泽华(全国人大代表、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昌琼(全国人大代表、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举行媒体见面会。
见面会上,对于记者所提出的佣金宝问题,欧阳昌琼表示,证券公司佣金底是万分之零点九,顶不超过千分之三,这个范围内收取佣金是符合2002年三部委通知的。
判断它的合法合规性,欧阳昌琼指出,第一要看是否违反了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第二从实体来看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对行业有没有损害,是否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他认为,如果存在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或者风险隐患,那监管部门毫不客气,必须要该出手时就出手。
文字实录
[欧阳昌琼]:目前为止,具体规定佣金收取标准的只有2002年证监会与原来的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证券公司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收取佣金的标准,上封了顶,不超过千分之三,下面设了底不得低于收取监管费用以及交给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费用。因此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交给监管部门的费用是直接交给财政,这一项大概是在万分之零点二;交给交易所的经手费在万分之零点六,交给中国结算公司是万分之零点三,这三项加起来差不多万分之零点九,叫做规费。底是万分之零点九,顶不超过千分之三,这个范围内收取佣金是符合2002年三部委通知的。
[欧阳昌琼]: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经济业务收取的佣金都经历了由过去的行政管制或者政府指导走向市场化的这么一个过程,我们在2002年以前基本上是按照固定比例的佣金收取的,这个比例由交易所规定,我记得是千分之三点五。2002年通知出来以后设了上下浮动的佣金制度,这也是一种佣金市场化自由化的一种形式。成熟市场的国家,美国也是在1975年的时候才放开佣金行政管制,韩国1995年,日本1999年才市场化。那么我们国家的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都是在2000年的时候放松管制,完全地市场化,这是一种趋势。
[欧阳昌琼]:那么我们怎么样判断它的合法合规性,第一要看它是否违反了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第二从实体来看是否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对行业有没有损害,是否破坏了整个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欧阳昌琼]:至于佣金宝这个问题怎么评价,到目前为止我们也仅仅是从媒体报道的一些说法,还有公司单方面给我们的书面报道,我个人建议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对这个问题做实际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来做分析判断,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如果确实是一种创新,那么也应该抱着一种开放包容的心态去对待它。
[欧阳昌琼]:这种市场秩序或者公平竞争的破坏无非就是两个极端,一种极端是形成了垄断,一家吃独食,别的公司没有办法赚到这笔钱。还有一种极端就是不正当竞争的手段,那就是倾销,也就是说低于成本的倾销,也就损害了行业公平的市场秩序。因此对于垄断和倾销都有法律规范调整,因为有《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法律要调节的范围。第四我们要看他在开展业务当中风险外溢性,也就是说是否存在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或者风险隐患,如果存在,那监管部门毫不客气,必须要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