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6日讯,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彦明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遏制腐败,我国制定了大量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为此,我提出了关于建立反腐倡廉工作审查制度的提案。
高彦明表示,上述规定和措施并没有有效遏制腐败高发多发的势头。一个关键原因就是缺少对反腐倡廉规定和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组织审查的制度。如果没有有效的、有组织的反腐倡廉检查机制,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致使很多很好很重要的规定和措施被束之高阁,无法落到实处,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当前反腐工作更多停留在“民不举、官不究”的层面,这是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因为腐败往往是非常隐蔽的,很难及时准确的发现,很难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这就使众多的腐败问题得不到发现,得不到惩处,最后造成腐败成堆,越来越严重。
为使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切实实落到实处,特建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执行情况建立系统的、有组织的、定期的严格审查机制。根据各项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由中纪委和监察部每年对国家部门、省和直辖市,也包括军队和公、检、法等系统的党政领导和单位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省和直辖市对下属市县党政领导和单位进行审查;市县对乡镇进行审查。同时,实行交叉审查、对口审查。如山东省的审查辽宁省的,江苏省的审查广东省的。同一省内,则甲市审查乙市,甲县审查乙县,等等。通过这种定期和严格的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审查机制,可以更广泛和更直接地倾听、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更深入和更及时地发现存在的腐败问题和苗头,更及时和更有效地将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高彦明表示,反腐倡廉是管理工作,管理工作讲究一个“闭环”。只有使廉政建设的审查工作制度化、组织化、程序化、规则化、透明化,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环环相扣,成为一个“闭环”。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闭环”需要把制定措施和办法、进行学习宣传教育、对执行情况定期严格审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腐败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这些环节有效地连接起来。这样才能把各项反腐倡廉的规定措施最有效地落到实处,成为反腐倡廉的“利剑”,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处于不停顿的循环过程之中,达到反腐倡廉的最佳效果,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发稿:冯青/曹敏慧 审校:朱琼华/周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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