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重申“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民族药产业的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病和慢性病防治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而且有良好的疗效、安全性,是现代医药和中医药的良好的补充。而且,民族药独特的治疗优势为慢性病和大病提供了新的治疗途径。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病和慢性病防治方面引入民族药治疗方案和药物,将极大满足人民群众对慢性病防治的多元化和差异化需求。此外,民族药还往往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对于降低药费占比、满足医疗体制改革的需求有很大的帮助。
从2009年启动的国家新医改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重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其中以全民医保为目标的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行业发展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但在充分发挥民族药优势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国家医保目录中民族药品种数量呈现负增长,未能充分体现国家对民族药的扶持精神。
版本 类别 | 2000版 | 2004版 | 2009版 | 累计增加数量 | 复合增长率 |
西药 | 913 | 1031 | 1164 | 251 | 12.91% |
中成药 | 575 | 823 | 987 | 412 | 31.02% |
民族药 | 47 | 47 | 45 | -2 | -2.15% |
民族药在市场准入方面落后于同行传统中医药企业,差距进一步拉大,无法发挥民族药物在满足现代医疗需求中的独特疗效和优势、造福民生。
从历史变迁和市场趋势来看,民族药物是在民族医学理论指导下的用药,与中药同属于祖国医学瑰宝,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而民族药物品种数量限制、影响了医疗机构的选择范围和民生需求,也使得在慢性病和多发病中有独特治疗优势的民族药物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二、民族药目录未能按照病种分类,无法突出民族药具有优势的特色病种,既影响临床中对民族药的科学使用,也影响民族药特色治疗优势的充分发挥。2010版医保目录中,西药、中药均遵照了分科用药的原则,其中西药有23个分类,中药有9个分类,而治疗各种不同疾病的民族药则混在一起,未能按分科用药的原则进行分类。经实践检验,民族药在国家重大疾病治疗领域如心脑血管、糖尿病、老年性疾病等诸多领域有差异化的治疗优势,且安全性好。
三、民族药进入医保目录品种,配方相同的同种药物的多剂型准入尚不充分。对于中药和民族药等传统药来说,在千年的传统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的支撑下,剂型创新是传统药切实的创新之路。中药的现代化发展也印证了这一规律。在90年代末至2005年以前,中药企业抓住机会利用现代制药的技术针对传统中药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升级,大量的改剂品种获得了批准,也带动了中药市场的繁荣。而民族药45个品种中,也应鼓励同一品种的其他先进剂型的准入,丰富临床选择。
四、民族药目录筛选过程中,未能充分引入民族药专家进入评价体系。民族药有别于中医药,均有自身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仅依靠西医和中医专家进行评审筛选,难以充分体现出民族药的真正使用价值。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
一、加大落实国家对民族药扶持的政策,在新一版的国家医保目录中按过往对中药扶持的增长比例放大民族药品种数量,同时扩充原有品种剂型。在增加民族药品种的同时对于2009年版目录中的民族药产品,临床应用较好,有更利于临床应用的剂型(新剂型,如片剂、胶囊等)应考虑纳入新版目录;
二、在新一版的国家医保目录中需进一步完善民族药目录,实现分科用药,突出民族药的特色病种。
民族药应该按照系统分类,每个系统均应该有民族药特色治疗药物。即在新一版国家医保目录当中民族药应该按照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骨科、外科、妇科、儿科等来分类别。
在分科方面,可以充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的民族医药特色专科、特色病种,确定的民族药优势病种的治疗药物。
三、建立民族药评审专家库,新一版的国家医保目录中民族药部分应由民族医药专家及中西医药相关专家共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