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特级人民警察于强
今年40岁的于强现任大洼县纪委常委、唐家派出所教导员兼白家警务区民警。9年前,他以一个普通民警的身份驻白家村做驻村民警,用真情谱写了警民关系的和谐篇章,被当地百姓称为“百姓之子”。
当时的白家村是全乡出了名的“烂糟村”、“篙草村”,但让于强最头疼的,是老百姓对他的不信任和抵触。他第一次进村走访,这里人人见于强都躲着走,甚至有人直接对于强说:“俺这个村儿大事没有,小事不断,乡里包村干部都不愿来,你一个小警察能整个啥?”
看着那张像挂了冰的脸,于强下定决心,一定要把他们的冰给化了。一次,村民李树超请于强帮忙补办一张身份证,从他的语气于强听出,他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强二话没说,以最快的速度给他办好。当于强把身份证送到他手中的时候,他先是一愣,紧接着激动地说:“我在这个村四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碰见你这么用心的警察,真是太感谢了!”都说好事不出门,这话可真错了。于强帮李树超的事儿不但出了李家门,还传遍了白家村。许多村民也通过这件事对于强这个小警察有了好感。
有一次,于强在与一个老百姓闲聊中听说:“到派出所办户口真麻烦,不但要跑十几里路,人多时还要排队才能办成。”他虽然没要求于强去解决这个问题,但于强觉得必须为村民解决这个事儿。于强通过村委会的广播,向大家公开于强的电话号码,谁家办个户口、办个身份证,打个电话通知于强,于强来帮着办。这下于强的警务室热闹了,来办证的、送件的、取证的,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来,快快乐乐的去。这件事,激发了于强的灵感,于强要扩大服务范围,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于是,于强身上多了个小笔记本,走到哪儿记到哪儿,哪个老人要交电费了,哪个残疾人要交手机费了,哪户村民要寄送信件了,等等吧,都上了于强的小笔记本。于强按期把托办的事儿办好。一年多的时间里,于强为警务区的老百姓代送身份证326个,代办户口156次。就通过这样的一件件小事,于强获得了村民的信任。
村民王华与丈夫曾因合同诈骗,双双被判刑。丈夫去服刑了,她因判缓刑自己一人带着女儿生活。女儿考上了大学,可是靠种几亩薄地生活的王华怎么能拿出钱让孩子上学?于强就在县里、乡里来回跑,帮娘俩儿办了贫困证明,又给孩子申请的寒窗基金。为了拔掉王华的穷根,于强又帮她选择了致富项目。看到了希望的王华,主动报名成为村里治安信息员。王华家的事儿解决了,村里的老百姓看于强的眼神感觉又有了变化,那就是感激和依赖。
在白家村,于强见到的笑脸越来越多了。走在路上,谁骑个摩托车非要带于强一段;来到村头,谁家割韭菜一定塞给于强一把。有的村民说于强是村里的守护神,一天看不见于强心里不踏实;有的村民说于强那么热心帮助百姓,就是个活菩萨。2009年,作为一个普通的驻村民警,在村委改选的时候,于强被村民们一致选为村主任,镇党委也任命于强为村支书。就这样,于强成了村里最大的官儿。在于强当“村官”的五年里,这个所谓的“烂糟村”、“贫穷村”日益成为了全乡的文明村、富裕村。
于强从警十年来,先后荣立记一等功一次、三等功4次,获得了多项荣誉称号。其中,2009、2010年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新时期马天民式民警;2010年被授予辽宁省公安机关“模范共产党员”;2012年被评为“全省我最喜爱的社区(驻村)民警” ;2012年5月被评为“全国特级人民警察”。
(原标题:“百姓之子”献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