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5日讯,在今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对此,业内专家分析称,建立全国统一的文化市场是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前提和基础,国家要从整体层面完善和出台相关的金融、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
**从产业、事业角度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完善**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周三对大智慧通讯社(微信:dzh_news)表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市场化水平较低,市场规模比较小,文化消费偏少,下一步要以市场主体、企业作为主要对象来统一相关的文化经济政策,在产业、事业两个方面都要进行体制改革和经济政策相统一的行动。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郭全中则对本社分析称,“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意味着加快探索特殊管理股模式,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以及实行文化企业管理层股权激励。
而文化经济政策方面,我国目前已设有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出版基金、电影基金等,以及对转制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给予减免等。对此,郭全中认为,我国文化市场是区域化割据和行业割据并存,“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急需有统一的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和相关的土地政策,国家要从整体层面上真正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创新与完善并行: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关注转企改制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部部长蔡武近日在介绍文化部2014年重点工作时透露,今年上半年可能出台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并将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文化金融工作。
承担相关课题研究的陈少峰强调,这是文化经济政策的一种创新之举,目前文化产业需要的一些基本的金融服务,包括融资、保险、担保都是缺位的,而文化产业风险是很大的,需要国家把一些财政专项资金等转化为一种风险的抵消机制,还要扩大企业股权融资的渠道,两者结合才能真正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融合。
此外,他还表示,还需重点关注转企改制企业的后续政策完善,“这些之前还会承接政府的采购和项目,但现在一方面是市场持续萎缩,另一方面,政府的支出和采购严格限制,这些企业面临很严峻的形势,急需二次改革。”陈少峰称,这需相关的文化经济政策以市场为目标来做一个总体定位,分类管理。
**历届文化经济政策盘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生**
文化经济政策实则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和逐步确立同步推进的。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对文化的投入和管理方式也发生深刻变化。
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类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对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给予必要物质支持。”
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提出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文化经济政策。
199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强调“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在加大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的同时,拓宽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筹资机制和多渠道投入体制。”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文化经济政策,切实保证了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推动了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振兴发展。
2013年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中,突出强调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发稿:颜沁/古美仪 审校: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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