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江西省婺源县财政局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等多方面入手,抓好部门预算编制这一基础环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了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的全程指导、监管、审核以及对部门预算的监督检查作用,部门预算改革得到不断深化。
一是规范综合预算,统筹公共资源。坚决纠正将非税收入视同单位自有资金的错误观念,同时防止执收不力、非税短收的现象,加强对各项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力度。
二是规范基本支出,细化预算编制。对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支出要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要从严从紧编制。
三要规范项目支出,加强项目库管理。项目入库要进行严格筛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审。积极推动项目的绩效评价,探索“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项目管理机制。
四要规范预算调整,强化预算约束力。不断完善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手续,进一步规范单位的预算调整行为。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防止预算、决算“两张皮”。
五要规范结余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将部门结余资金分为基本支出结余、专项支出结余及净结余三大类,尽量减少结余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